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文山州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0日
文山州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3〕276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抓住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深化金融改革,扩大沿边开放,推动我州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沿边开放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金字招牌,具有率先性、突破性、特色性的政策依据、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沿边独特优势,有利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聚集金融资源,发展金融产业,有利于整合中心城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资源,变“开放末梢”为“开放前沿”,汇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文山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周边区域国际化,全面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加快发展沿边开放经济带,奠定我州在全省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也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改革发展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将对文山经济金融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思路目标。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以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为主线,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金融市场,改善融资结构,扩大金融规模和提高交易效率,整合金融资源,深化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为重点,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样化现代金融体系。
(三)实施范围。全州7县1市,国土面积31456平方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7.99%,占全省试验区国土面积14.27%。2013年末全州总人口357.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7.64%,占全省试验区人口14.16%。
二、重点任务
坚持“创新突破、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力争实现1年全面启动实施,2年重点突破推进,3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目标,分步实施,加快推进。
(一)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1.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支持和鼓励银行开设境外机构和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办理规程,办理跨境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创新试验区境内外账户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在试验区内开展居民与非居民账户分离业务试点,实现分账核算管理,探索试点居民账户与境外账户、居民账户与非居民账户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在条件成熟时,推动账户内本外币资金自由兑换。鼓励在跨境贸易、投资、统计、核算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使用人民币进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继续加大跨境人民币结算培训,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加快推进区域性跨境人民币结算工具推广使用,五年内力争完成跨境人民币银行结算量占边贸结算量60%以上。
2.畅通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完善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跨境清算、结算体系,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渠道。加强与周边国家支付清算系统的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为周边国家提供跨境支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与越方金融机构互开本币账户畅通边贸人民币结算渠道,建立跨境支付结算平台。积极推动本外币特许业务开展,完善货币兑换交易平台,规范“民间货币兑换”市场,满足口岸人民币与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兑换需求,有效提升数据统计和监测水平。
3.根据实际需要,创新管理方式。放宽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额度,外经企业、个体工商企业按照实际贸易需求实施现钞出入境携带证制度。
4.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鼓励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和海外贷款业务,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进程,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开展境外人民币以贷款方式投资文山产业项目。通过境外人民币贷款、允许境外法人和个人购买境内企业股权等方式,拓展人民币回流渠道。鼓励银行开展境内外联动的人民币融资产品创新。
(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5.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到文山州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审慎地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中小企业票据服务、小微企业再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急转贷中心等新机构。做好3家民营保险机构和3家民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培育申报工作。
6.积极引入设立村镇银行,首先争取在砚山、广南、丘北三县各设立一户村镇银行,其次逐步推开,争取在全州八县(市)均设立村镇银行。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参与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积极支持民营银行的培育申报工作。
7.支持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积极推动监管指标良好、发展势头稳健、有较好基础的县(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组建文山州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国有银行及其他银行机构将城区低效网点迁址到网点较少的县(市)和口岸所在地,克服机构竞争过度与网点低效化并存现象。鼓励加快邮政储蓄银行改革步伐,扩大业务范围,新增业务品种,开办公司类业务,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
(三)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8.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交易,培育2户企业上市,3户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提高上市和挂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
9.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债贷组合方式发债融资,发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双重优势,保证项目融资足额到位。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为控制指标,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探索开展市政债券试点。
10.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资本设立外资、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到文山州发起设立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
11.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支持证券期货机构在文山州内设立专业子公司、分支机构,支持期货交易所在文山州内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加快完成文山三七电子交易所清理整顿和恢复交易工作。
12.争取建立面向国际的矿产权、林权、农产品、旅游产品和碳汇权、知识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平台。
(四)推进保险市场发展。
13.积极开展双边跨境保险业务合作。大力推动文山州与越南在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工程保险、旅游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保险公司在产险、寿险领域将境外医疗救援、境外医疗住院理赔风险管理、境外旅行综合援助保障嵌入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相应境外服务。
14.大力支持保险资金运用,不断拓宽保险资金来源渠道和范围,争取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投资具有带动作用的公路、铁路、电力、水利、重点园区等重大基础建设项目。
15.鼓励保险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实行优惠费率,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提供增信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
16.大力推进“三农”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扩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与比例,争取把三七、马铃薯、育肥猪等纳入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开展优势特色农业三七、辣椒、油茶、核桃、香料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等新型险种。积极开办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动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推出适合人口较少民族需求的财政补助性保险产品和服务,力争文山州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达到和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17.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建设。要大力支持文山特色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一要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围绕建设国家级以三七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基地目标,加大三七、辣椒、烟草、木本油料、茶叶、蔬菜、八角、草果、红豆杉、万寿菊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要支持农村加快发展生态养殖业。支持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等畜牧重点产业和大牲畜加工项目建设;三要支持做强做大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提升全州农业产业和科技实力;四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支持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公司+基地+农户”和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路子,扶持发展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的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18.推进以“三权三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在即将出台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指导下,加大“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工作力度,促进农村融资环境改善、融资成本下降,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确保融资总量合理增长。建立完善农村“三权”为主的产权管理中心、资源资产收储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评估机构,为“三权”确权、发证、流转、登记等服务管理提供有效平台。制定《文山州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切实缓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协调并促进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林地、房屋流转机制和体系,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引导资源权属中的价值实现,促进农村要素市场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和完善专项监测统计制度,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
19.推广和建设普惠制金融。在巩固和提升乡(镇)金融服务质效的基础上,不断向行政村延伸基础金融服务。对不具备设立标准化网点条件的乡(镇)和人口密集的行政村,探索采取定时定点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户信用建档评级和行政村惠农支付服务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ATM、POS机在农村地区的布放力度,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创新业务,拓展范围,大力推进非现金结算方式,提高农村支付结算便利化。计划用3—5年的时间,实现信用农户占比达70%,信用村创建面达60%,信用乡(镇)创建面达40%。
20.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进一步搞好沟通衔接,多形式提供金融服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创新的精神寻求工作的突破。要抓好项目与信贷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尽量满足重点项目、新兴产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提供金融有力保障。综合运用银团贷款、上级行直贷、委托贷款、信托等多种方式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
21.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多形式提供金融服务。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向上级争取创新授权和试点,拓展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方式,大力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力争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在2013年基础上每年增加20%。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大力鼓励和支持发展互联网金融,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倒逼金融体制改革乃至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2.积极向上级争取同业存放权限,开展同业存放,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将本地资金更多用于当地经济建设。
23.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涉农贷款比例,满足增加合意贷款规模的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每年合意贷款净增5亿元以上,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24.贸易便利化。充分发挥沿边优势,加快建设沿边口岸和边境县、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开发园区,为建立跨境自由贸易区奠定基础。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申请缴纳进出口税费并获得银行提供总担保的,允许在企业实际支付税费前先放行货物。加大口岸查验设备建设投入,提高边民互市人员、车辆通关效率,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真正用好边合区各项优惠政策,整合“一关两检”资源,加大各部门通关查验环节的衔接,为出入境人员、车辆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查验手续办理停留时间。
25.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及个人扩大对外投资,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推进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和金融、投资、财税等配套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扩大投资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我州对外投融资吸引力。
26.外汇服务便利化。探索边境贸易差异化外汇管理方案,便利边境贸易外汇收支,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提高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信贷和融资担保的便利程序。加强对外汇指定网点的业务市场准入,支持农行、工行、建行等县域机构开办外汇业务,满足全州进出口企业需求。
27.跨境融资便利化。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利用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资本金结算的新模式,支持开展金融租赁服务,便利企业境外融资。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有序提升个人资本项目交易的可兑换程度。积极推进外保内贷和内保外贷业务试点,推动企业跨境融资服务便利化。
28.外债管理服务便利化。争取逐步扩大外债指标规模,综合考虑资产负债币种、期限、利率等情况,优化外债结构,简化外债登记程序。
(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
29.建立金融管理部门为主体的跨境金融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打造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的中小微企业信息平台,助推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依托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采集工商、税务、公积金、行政处罚、环保、资质、认证及许可证、公用事业缴费等信用信息,整合信息资源,为企业建立真实、完整、连续的信用档案。
30.鼓励银行、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建立面向越南的跨境零售支付平台,发行跨境专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金融IC卡、专用IC卡)。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开展与我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八)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31.科学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加大力度强化州、县(市)金融办建设,提升金融监管和服务水平,开展民间借贷融资备案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加强民间融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32.加强州、县(市)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加强金融办与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和落实州、县(市)人民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33.强化政银企合作,建立有力的合作机制,向各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提升“三重”融资服务便利化水平。
(九)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3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培育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加快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35.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汇率、债务和偿债能力等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推动依法维护债权,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加强对跨境非法集资、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案件审判和仲裁机制,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金融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预警机制,人行、银监等部门要配合金融办将银行体系以外的民间投资、汇兑及“地摊银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纳入监测范围。
36.建立和完善专项监测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累放累收统计制度、法人客户贷款明细统计制度、“三权三证”抵押贷款统计制度等,并根据金融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补充、推进金融统计制度建设。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分析金融运行状况。
(十)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
37.搭建与越南地方政府、银行、企业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建立定期交流会谈、会晤机制,进行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搭建文山及边境县与越南跨境金融合作交流的平台,推动双边经贸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与越方金融部门信息交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反洗钱、征信管理、反假人民币等方面的合作,鼓励双边开展人员互访和货币管理模式、防伪技术与反假货币培训等,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已成立文山州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决策试验区重大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试验区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二)加快实施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实施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工作,为金融改革试点提供政策实施依据和业务指南。各金融机构作为实施主体,都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及推进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原则,抓紧启动,组织实施,形成与昆明、沿边州市、周边国家互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统筹协调。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联动、汇报对接、协调督导、工作保障、动态跟踪机制和分析报告制度,把握方向,推进工作,抓好落实。
(四)加强财金联动。统筹发挥好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作用,对纳入方案的各项改革措施,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积极予以支持。州、县(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验区建设。用好用足各项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加大对金融资源的配置力度,合理满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州人才建设规划予以倾斜支持,完善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开辟金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和相关部门、机构人员出入境政策,广泛吸引高端金融人才。采取内培外引等方式,加强各级政府金融工作干部配置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引领金融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金融改革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六)优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各县(市)要把握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细则和金融招商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软环境优化建设力度,为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创造良好条件。
本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文山州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五年规划(2014—2018年)
2.文山州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五年规划(2014—2018年)任务分解